漆雾凝聚剂 AB 剂的使用方法
时间:2025-01-16 16:14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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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成功选择合适的漆雾凝聚剂 AB 剂产品后,正确的使用方法对于实现有效漆雾处理至关重要。
投加前准备
在投加 AB 剂之前,需要确保水帘柜循环水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。检查循环水泵、喷淋装置等设备是否运转良好,循环水的水位应保持在合适位置。同时,对循环水的水质进行简单检测,如 pH 值等,确保其在 AB 剂适用的范围内。若 pH 值偏差较大,需先进行调节,以保证 AB 剂能发挥理想效果。
投加顺序
严格遵循先投加 A 剂,后投加 B 剂的顺序。这是因为 A 剂的作用是对漆雾进行初步分解和皂化,改变漆雾颗粒的表面性质,使其为后续 B 剂的絮凝作用做好准备。若投加顺序颠倒,B 剂将无法有效作用于未经处理的漆雾,导致凝聚效果大打折扣。
A 剂投加
按照产品说明书或通过前期小试确定的剂量,将 A 剂缓慢加入到循环水中。可以选择在循环水的进水口或水流较为湍急的位置投加,以确保 A 剂能够迅速均匀地分散在整个循环水系统中。投加过程中,开启循环水泵持续搅拌,搅拌时间一般控制在 10 - 15 分钟,使 A 剂与漆雾充分接触并发生反应。A 剂的投加量通常根据循环水的体积、漆雾产生量等因素确定,一般每吨循环水的 A 剂投加量在 0.5 - 2 千克之间。
B 剂投加
在 A 剂投加并充分反应后,紧接着进行 B 剂的投加。同样按照规定剂量,将 B 剂缓慢加入循环水中。B 剂的投加位置也应选择在水流较好的区域,以促进其快速分散。投加 B 剂后,继续搅拌 5 - 10 分钟,此时 B 剂会与经过 A 剂处理后的漆雾颗粒发生絮凝架桥作用,形成较大的絮团。B 剂的投加量一般为 A 剂的 0.5 - 1 倍,具体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
反应与分离
完成 AB 剂投加和搅拌后,让循环水静置一段时间,通常为 30 - 60 分钟。在这段时间内,漆雾絮团会逐渐上浮至水面,形成一层易于打捞的浮渣。通过人工或机械方式将浮渣打捞去除,从而实现漆雾与循环水的分离。经过处理后的循环水,水质得到明显改善,可继续在水帘柜中循环使用。
注意事项
在使用过程中,要定期对循环水的水质和漆雾处理效果进行监测。观察循环水的清澈度、是否有异味以及漆雾的残留情况等。根据监测结果,适时调整 AB 剂的投加量和投加频率。同时,要注意 AB 剂的储存条件,应将其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良好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,防止药剂变质。此外,操作人员在接触 AB 剂时,要做好防护措施,佩戴手套、护目镜等,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。若不慎接触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并及时就医。